北京产检分娩医保报销标准
来源:北京市医保局 日期:2021.06.10
2020年4月17日,北京市医保局印发《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。通知指出:自5月1日起,本市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,包括产前检查、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等项目,具体如下:
产前检查支付标准:由1400元提高至3000元。
顺产支付标准: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(人工干预分娩支付标准5200元)。
剖宫产支付标准:由4400元提高至5800元。
( 备注:以上为三级医院住院分娩)
产前检查支付标准:由1400元提高至3000元。
顺产支付标准: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(人工干预分娩支付标准5200元)。
剖宫产支付标准:由4400元提高至5800元。
( 备注:以上为三级医院住院分娩)